如果你還是處於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社會,那麼毫無疑問地,你的居住地便是你的出生地囉,也就是你這輩子唯一的家鄉了。可是一直住在家鄉的人還會強調自己的故鄉嗎?好像不會的,是吧。其實那些懷念故鄉的人好像是那種老早就離鄉背井的人,在他鄉辛苦地打拼著,然後在某個午夜夢迴時突然懷念起那個難以忘懷的故鄉。
維基百科說:「家鄉是一個文化地理學上一個民族集團世代流傳且富含文化意義的概念。作為一個常用名詞,它一般隱含著那個個人的籍貫、戶口所在地、或者成長地點的意思,亦可指自己的家庭定居地以及自己視為家的地方。」。請注意,這裡所描述的是家鄉而不是故鄉,那些滿口故鄉的人應是那種離鄉背井,不知道將要流浪到何處的人啦。而幸福的留在家鄉的人沒必要把家鄉說成是故鄉啦,那是多麼的不吉利呀,不是希望家鄉永遠不會變成故鄉的嗎?
既然是正在流浪,如果曾經流浪到某個幸福的所在,那麼會不會認定那個幸福的所在是另一個有別於出生地的故鄉呢?比如說配偶的故鄉吧,當你流落至此有幸認識了配偶,也有幸認識了此地的溫馨與溫暖。再比如說某個山清水秀、風和日麗的他鄉,你驚訝於此處的濃厚人情、醇厚風情與可口美味的美食,怎麼竟然與故鄉的種種彷彿有些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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