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 星期日

習慣之想當然耳

《後漢書.卷七十.孔融傳》:「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對曰:『以今度之,想當然耳。』」。通常所謂想當然耳只是個人的意想,沒有經過嚴密蒐證的過程,與現實常存在著差距。可是很多事情沒有嚴密蒐證的空間與時間,因而造成很多成見與誤解;客觀的說吧,成見其實就是一種習慣,一種普遍存在的迷思。

《呂氏春秋》:「人有亡鈇(fū)者,意者鄰之子。視其行步,竊鈇也;顏色,竊鈇也;言語,竊鈇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鈇也。俄而抇()其谷而得其鈇,他日復見其鄰人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鈇者。」。這個「疑鄰盜斧」的故事聽說過吧,這就是想當然耳的最佳寫作了;如果後來沒有發現真相的話,那麼鄰之子的黑鍋就這麼背定了。

更有甚者,有時候啊想當然耳還是一種欲加之罪,而這樣的故事似乎充斥於悠長的歷史上,成為宮廷的爭鬥史料。畢竟在講究絕對權力的君主時代裡,有二心就是一種滅門重罪,管你有沒有實際的行動發生。而對於這樣嚴厲的指控,好像只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類的辯解,畢竟心裡頭的真實想法是很難窺得見與說得清的。

幸好講究絕對權力的君主時代已遠,自由民主的社會裡推崇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意指一個人若未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審判上應推定為無罪的。也就是說有二心但沒有實行的人通通是無罪的,就算你非常肯定某人的心底陰暗面積難測,只要他沒有露出馬腳來,你的想當然耳都是不算數的;除非你擁有絕對的權勢,比如說你就是那某人任職的企業的老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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