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而享一頓美味大餐或者行一趟優美旅程,覺得很幸福,但這種幸福的感覺卻不能持久;約翰福音裡有一段:『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為什麼神賜的水可以在人們心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而類似的話語也在其他宗教裡可以發現到,這隱藏著什麼道理呢?
人們可以經由感官的刺激而得到滿足,但如果感官的刺激就能使人滿足,那麼可能就不需要文學、藝術、宗教等的陶冶了;感官的刺激是易得的、通俗的、而文學、藝術、宗教等陶冶是需要涵養的、深化的,兩者雖並存於世但不能相互替代;譬如有錢人容易獲得感官的刺激但無法以此填補心靈的空虛,而有學問的人心靈雖豐富但也無法不食人間煙火,遺世而獨立。
既然兩者可以並存但不能相互替代,那麼文學、藝術、宗教等是如何發展起來的,個人又如何培養呢?其實文學、藝術、宗教等還是需要從日常生活中昇華,所謂佛在心中,離世無道,只是凡夫俗子仍須找到修行的法門才易見效。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說道只可意會而無法言傳,換成較現代的說法即為默會知識,它本質上是一種理解力、領悟力、判断力,須藉由知識的內化與領悟;正因為它是藉由內化與領悟而得,所以其影響是深遠而長久的,因此而得的幸福自然可以直湧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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