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文創的根

維基百科說:「文化創意」即是在既有存在的文化中,加入每個國家、族群、個人等創意,賦予文化新的風貌與價值。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係由中華民國行政院於20025月依照「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所確定,近年來的文創產業已逐漸流行,可以在各地的文化館場發現其蹤跡。可是,你有沒有發現,文創產品越來越相像了。
台灣的流行通常是一窩蜂的,雖不至於到了抄襲的程度,但看起來就是很像;話說叫創意的應有其獨特性,而文化創意更應如此,所以這樣的流行就有問題了。台灣早期也有些童玩產品、特色用具,而現今的文創產品似乎比較精緻化了、商業化了,可是好像也只是如此而已,這樣的進化就夠了嗎?
什麼叫做文化呢?可能很難說得明白,有人形容文化是有機體是活的,那麼文化創意是不是應該也是有機體是活的呢?有人形容文化是人性的是有故事的,那麼文化創意是不是應該也是人性的是有故事的呢?如果文化創意能夠做到像活的有機體,也就是有(在地)故事的,相信就不容易發生雷同的問題了。
如果文化創意已經有故事訴說著了,如果還沒能引起廣泛的共鳴,或許還可以加上可聯想的啟發性,讓文化創意更生動些。例如融入某些科學原理,以便愛好者把玩之餘順道啟發靈感,以開創科研的風氣。例如融入某些藝術因子,以便喜好者欣賞之餘順道感觸氛圍,以敦厚藝術素養。
如果文化創意確實是有機體是活的,那麼文化創意應要是有根的,可以吸取既有存在的文化涵養,而不是橫空出世的,自絕於既有文化的沃土。佛家說「天雨雖大,不潤無根之草」,這或許可以做為有志從事文化創意者的天條,以便自然掌握故事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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