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宣公四年》:“楚人獻黿於鄭靈公 。公子宋(字 子公)與子家將見,子公 之食指動,以示 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及食大夫黿,召 子公 而弗與也。子公 怒,染指于鼎,嘗之而出。”。這段記述抖出了兩個典故,其一是「食指大動」,子公 說‘他日我如此,必嘗異味。’。其二是「染指」,也不知道鄭靈公是不是為了彰顯君上的獨斷權力(你說的「食指大動」能否應驗,須由我決定),竟然故意不給 子公 一同享用,於是 子公 怒,染指于鼎,嘗之而出;但是君上可以玩你,而你不能玩君上啊,此舉當然引來了鄭靈公的一段痛罵了。據說此事竟讓 子公 動了殺機,於當年秋祭時,趁鄭靈公在皇宮大睡時率軍闖入,殺死了附近看守的士兵,並用盛土的大袋子悶死了鄭靈公(沒留外傷),對外謊稱鄭靈公夢到噩夢死掉了。
明 薛岡 《天爵堂筆餘》:“七言律法度貴嚴,紀律貴整,音調貴響,不易染指。”。這裡的染指不見得是動了手指頭,而是指涉足某個領域的意思。所以啊,如果你參與了某種特別的事情,都可稱為「染指」,而旁人千萬不要想得太多,以為發生什麼重大事件了。
明 陶宗儀 《輟耕錄·論秦蜀》:“夫鼎足之説,始於 蒯通 。然
通 之説, 韓信 以此,猶有 漢 之一足。當 三國 時而為是説,則 獻帝 無復染指之望矣。”。在中國,九鼎為夏商周三代的傳國寶器,這裡提到的鼎足之説當然是指天下霸業囉;所以啊,染指的東西可大可小,小的如日常飲食,而大的竟如九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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