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薛能〈三學山開照寺〉詩:「盡室遍相將,中方上下方。夜深楠樹遠,春氣陌林香。聖跡留岩險,靈燈出混茫。何因將慧劍,割愛事空王。」。佛家所謂空王乃諸佛之別名。以諸佛親證諸法空性,寂靜無礙,聖果無匹而稱空王。而割愛通常指稱將自己心愛的東西轉讓給別人。比如說有些收藏家為了某些目的,將某些收藏品與其他人交換錢財、物資或其他收藏品,美其名曰割愛。可是此處的割愛係指割捨個人所喜愛的種種事物。
哥林多前書13:13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爱。」。那麼如今常存的且最大的愛怎麼能割捨的呢?可見得此愛非彼愛囉。比如說戀愛中的男女總是滿口親愛的,好像一再強調的總不至於有錯的吧。可是上幾任親愛的與現任親愛的何者為真呢?只能說當期的應是最新鮮的吧。
有人說啦,上帝愛人是入世的,鼓勵世人相親相愛和睦相處,而佛家的四大皆空是出世的,為指引人們跳脫人世困苦的法門。可是很奇怪的耶,聖經說:「如今長存的最大的是愛」,而佛家卻說:「何因將慧劍,割愛事空王。」,怎麼入世和出世的觀點竟然是相反著的呢?還是說心靈法門的兩端各有其出口呢?只是不確定各自通向哪兒去了,與你的初衷是否相吻合了?
中國文字的向來意義豐富而且容易演變,那麼世上還有哪些「愛」是能割讓的呢?《禮記.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在人情中的「愛」意指親慕的情緒或親密的感情,那麼情緒與感情是能割讓的嗎?如果可以的話,或許就沒有所謂的為愛而怎樣的故事了吧;凡禁受不起的就割讓給別人算啦,何必痛苦地兀自難受著呢?
《韓非子.內儲說上》:「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此文中的愛意指恩惠或仁德,那麼恩惠或仁德是能割讓的嗎?在古代有所謂世襲的制度,意思是說皇帝授予的爵位可以在其死後傳給嫡長子;爵位雖然可以世襲但是應該不是能割讓的吧。至於其他的恩惠或仁德應該也有指定的對象,不好割讓的喔。
唐.韋應物〈送元錫楊凌〉詩:「端居意自違,況別親與愛。」。此文中的愛意指所喜歡的人或物,那麼喜歡的人或物是能割讓的嗎?依現代的法律,凡為人者皆有其獨立的人權,應該是不能被人割讓的。至於喜歡的物件嘛,如果擁有所有權的話,就能割讓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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