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自利與公益


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試想人為己是必然的,個人都不照顧自己的利益,又有誰會幫他在意呢?但是,人不為己便會遭到天誅地滅嗎?未免太可怕了吧!真所謂語不驚人死不休,只能說是強烈表明了人們天生自利的傾向罷了!

每個人都自利,會產生相互對抗的景象。比如說我有食物、你有飲水,兩個人只要相互施捨就能解決民生問題,但是自利得結果將導致我渴死而你餓死,這在資訊系統裡叫做打死結;真實的社會中不會那麼僵化的,以物易物的行為早在遊牧時代就已經發生了。

以物易物是明顯而易懂的道理,人們當然懂得運用;但是很多事情道理雖相通卻不易懂,譬如說,每個人都很照顧自己的家園,於是山頭各自林立好不熱鬧,但是道路要由誰讓出來呢?讓出道路來可是要犧牲很大利益的,個人實在很難施捨;於是公益的觀念便產生了,道路由國家統一徵收劃設而眾人共享之。

新公共管理認為公共利益乃是個人利益的集合,而各人利益則是理性、自利、追求效用的極大化。看起來有道理但是其實有很大漏洞:個人都是自利的,人人自利的結果造就了競逐的社會,而那些弱勢的人便成為犧牲的對象,得不到應有的照應與機會,窮者愈窮而富者恆富的結果將造成社會動盪難安,於是革命便發生了!

公益是甚麼呢?它不能是個人利益的集合,而只能是共同的利益,在共同生存的觀點下才會重視它,譬如說國家安全、社會福利、經濟發展、人文累積,以個人利益的觀點不會重視它,甚至會有利益排擠的現象,但是以共同生存的觀點卻是天經地義的;古云「覆巢之下無完卵」,乃公益之真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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