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指山旁有一小塊林地,為了配合政府的獎勵造林作業,每年須去山裡除草一回。此時不能開好車、穿潔白衣服以免弄髒、弄壞了,而林子裡經過一年的生息早已荒煙蔓草、路徑淹沒了,在林下鑽入雜草堆裡奮力整頓之際頗有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之姿。
我習慣用長鋸子除草,因為單手即可操作且可砍(雜草)可鋸(小樹),感覺特別順手。鋸子過後一片狼藉,彷彿混世魔王降臨;但是又光明立現、視野徒長,彷彿君臨天下後經過強力整頓恢復了社會的秩序;其實林子裡應在三五個月後逐漸恢復了荒煙蔓草的原樣。
有時我會想這般除草究竟有何意義呢?林子裡的雜草只有一人高,檔不住喬木的陽光,而其根也沒有喬木深,對林子的生育似乎沒有影響才對;相反的,因為有這一層荒煙蔓草,即使歷經了嚴重的乾旱,林下總是潮濕滋潤的,如果沒有這層荒煙蔓草,恐怕早已乾枯了吧。
但是政府的獎勵造林作業就是這樣規定的,這表示我有認真的照顧我的林子,才值得上政府的獎勵。有時候,上位者的觀點與活生生的社會總是有段差距的。譬如說傳統市場裡的臨時攤位與臨時停車必然佔據了部分道路,但是也必然仍可通行,否則無法繼續營業;為了秩序,警察偶而會出面取締,此時市場裡一陣騷動,立刻恢復了整個空曠的路面;但是警察走了之後呢?約莫三五分鐘臨時攤位又復位營業了。說實在的,婆婆媽媽們就是喜歡傳統市場裡的這股熱鬧勁兒,對市場裡的擁擠早就習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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