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為了賦予說服性,常聽到某些活動安排了過來人的現身說法,以加強與會者的身歷其境感受。這樣的安排當然是善意的,可是這樣真的會有成效嗎?如果有的話,那麼需要清楚效果的重點與意義;如果沒有的話,就不需多此一舉了,徒增過來人的痛苦回憶。
有些學者研究後指出,溝通的效果是由聽者決定的。意思是說溝通的目的是希望聽者接受忠告,所以效果當然決定於聽者是否聽得進去。可是,《莊子·秋水》:“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于時也。”,也就是說聽者需有類似的經驗才能有所感受,否則只是對牛彈琴,陷於落花雖有意而流水卻無情的境地。
甚麼是過來人呢?大概就是指有過慘痛經驗的人,譬如說曾經吸過毒、混過幫派、坐過牢的,有朝一日痛改前非的人;也有可能是指患過病痛的人,譬如說得過絕症卻應對得法痊癒了的人;或者說是辛苦奮鬥終於成功的人。那麼過來人要說甚麼法給誰聽呢?應該是說出成功的經驗給同道後進參酌的吧,所以過來人與聽者必屬同道中人才有得說法、也才會有所感應,或者說聽者即是將要過坎而仍未全過的人。如果這樣的組合出了差錯就真的是對牛說法了。
現今快速變動的社會難以累積依然管用的經驗,所以過來人與聽者的組合已難對應得上。譬如說父母親總是不忘對孩子們說法吧,訴說他的讀書經驗、社會奮鬥法則等,可是上輩子人的經驗已難應用於下輩子身上,於是代溝成焉、父命不再。如果明白了這層道理,就不會硬ㄠ著兒女強說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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