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 星期五

做對的事

領導學大師華倫.班尼斯留給世人最著名的領導金句為:管理者是「把事情做對」的人,領導者則是「做對的事情」的人(Managers are people who do things right and leaders are people who do the right thing.)。這句話讀起來有點像繞口令,那麼「做對的事情」與「把事情做對」究竟有何不同呢?
「做對的事情」是打從一開始方向就是正確的,就算無法事先預料的那麼準確,至少也是八九不離十的。方向正確有甚麼好處呢?簡單的說就是可以少走冤枉路,而就算是慢慢地走目的地總事會達到的。如果可見度(景氣展望)良好,方向正確的另一個好處是目的地(願景)在望,這對一群人來說相當重要,士氣得以鼓舞,力量得以群聚。
「把事情做對」是無論開始的方向是否正確,都要往正確的方向修正。管理者的命運總是辛苦些,別人亂指一通也要想辦法評估效益並自我修正。如果大方向是正確的,條條道路通羅馬,雖然辛苦些,最終仍然有機會達成目標。如果大方向錯誤了,那麼需要拐的彎可就大了去了,好比在沙漠裡找路走,既無信心也無希望。
世界上的教育通常都是教人如何做個稱職的管理者,卻很難教育出領導者,這是何緣故呢?因為領導者需要高瞻遠矚,更要能激勵人心,不然就算知道方向是正確的,無法說服大夥跟隨依然無用。也就是說領導者需要洞察力與領導力,兩者缺一不可,有些人領導力一流但眼光卻很差,足以害慘一堆跟隨的人。口令繞了這麼久,請問有感覺了嗎?然後你想當哪種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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