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有甚麼不可以

當有人說「有甚麼不可以」,意思大概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可是如果有人說「沒有甚麼不可以」,那又是何意呢?年輕人告訴你這意思是「只要我喜歡,沒有甚麼不可以」,這與前者差不多的;可是,「有甚麼不可以」與「沒有甚麼不可以」的意思明明相反,怎麼說好像差不多呢?

有時候,語言係為了表達意思,與邏輯似乎扯不上關係,尤其是在年輕人的表達裡,這只是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的差別而已。好比有人習慣上使用正面表列,他會說「有甚麼不可以」;但習慣使用負面表列的人他就說「沒有甚麼不可以」,其實他們想要表達的意思通常是差不多的。

或許讀文科的人比較沒有困擾,可是念理工科的人因為經常需要注重邏輯,思考的慣性受到干擾就會有些受不了。比如 唐.許渾〈咸陽城東樓〉詩裡的名句:「溪雲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有些人一時口誤把它念成「風雨欲來山滿樓」;讀文科的人聽到了一笑置之,可是念理工科的覺得怎麼會那麼離譜呢?甚至於有些頭大了。再比如說小學生寫作文的時候說「春天到了稻田長大了」,讀文科的人知道這是省略了稻田裡的稻禾,可是念理工科的或許就不能理解這樣的錯誤了;照道理除非發生大地震出現了斷層才有這種可能吧,但這與春天到了有何干呢?

維基百科說:「法律行為是以行為人之意思表示為要素,並以發生私法上法律效果為目的,進而向外表達的一種行為。」。是的,如今已是實行法治的工商社會,凡事應講求法律效果才是。如果有人說「有甚麼不可以」,那或許只是一時興起,好像還沒有太大的顧忌;可是如果有人說「沒有甚麼不可以」,那麼他該負的法律責任將會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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