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是的,人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時難免心生憤慨,情緒控制得當的或許想著何處得以申訴,如果情緒難以控制的話可能當場掀桌飆罵了;可是所謂的公平有標準可循嗎?會不會是看法南轅北轍的各說各話呢?
東京奧運的閉幕在即,國際競賽通常強調公平性,舉凡賽制規則、評分標準、性別、年齡、重量等皆有所考量,並於大賽結束後討論改進。如此說來國際競賽應該很公平了,其實不盡然,比如舉辦國仍有種種優勢,人種的體能、氣候適應條件必然不同,且各國能夠投入的資源差異甚大等;不過大致上已然頗為公平了。
現實生活上除了所謂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外,不公平的事情可謂不勝枚舉了。比如說有人含著金湯匙出生,剛一出生就贏你太多太多了,那麼你要怪罪父母、祖上麼?再比如說有人就是天賦異稟,這好像不是一般人憑努力就可以克服的。就算是號稱人人平等的法律吧,仍然有知識與資源上的鉅大差距呢。
《莊子・逍遙遊》惠子謂莊子曰:「吾有大樹,人謂之樗。其大本臃腫而不中繩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規矩。立之塗,匠者不顧。今子之言,大而無用,眾所同去也。」莊子曰:「...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這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一無是處的樗數反而得到善待,那麼你會為其他的棟樑之材喊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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