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百科說:「耐人尋味」的意思是「意味深遠雋永,值得人反覆尋思、體會。」其例句為「他的散文言詞雋永,耐人尋味。」。通常形容美食時必然離不開味道的描述,美食的極致是色香味俱全,而"味"概為其中一員,所以令人回味無窮、香味撲鼻都適合形容美食,但是如果用「耐人尋味」來形容吃的反而不對味了。
"味"可以是嗅覺,可以是味覺,可是「耐人尋味」所談的卻是感覺,奇怪吧。如果你不信邪,硬要把它用在味覺或嗅覺上,那就表錯情了。比如說你去看了一部很棒的劇情片,曲折離奇的很是耐人尋味;可是如果你剛吃了一碗滷肉飯配魚丸湯,不能在吃完了之後說好耐人尋味呀。
如果你聽了一場演講,覺得人生霍然開朗,找到了奮鬥的目標,你可以說這一場演講很耐人尋味。如果你發現某人的主張很能引起你的共鳴,或者某人的主意很好、點子新鮮,都可以用上耐人尋味。也就是說值得你品味再三的事物都是耐人尋味的。
《論語·述而》:"子在齊聞《 韶 》,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偉大如孔夫子也會把聞(聽)韶樂比到肉味去,那麼尋常人說滷肉飯很是耐人尋味,好像也不怎麼唐突了,是吧。言語的目的在於溝通,既然雙方都能意會與言傳的,錯久了就沒有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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