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屈原·卜居》:「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教育百科說:「黃鐘為我國古代音樂十二律中六陽律的第一律。亦為六律、六呂的基本音。也作「黃鍾」。樂器名。器大聲宏,具有校正音律之效。」。黃鐘的意思清楚了,那麼瓦釜呢?黃鐘應該是黃銅作的,現今大概難尋,除非是在坑裡找到的;至於瓦釜或許是指陶製器具如瓦罐或陶鍋吧。
不論是黃鐘或瓦釜,本身當然是不會響的,必須得有人敲它。敲擊黃鐘可以演奏優美的音樂,那麼敲擊瓦釜所為何來呢?俗話說無魚蝦也好,反正敲打著就能發出聲音,權當打擊樂器好了,誰說打擊樂器就沒有娛樂效果了呢?如果你是那升斗小民,弄不到黃鐘也捨不得花錢買鼓去,只好敲敲瓦罐或陶鍋了。
或許重點在於可否上得了檯面,如果是在朝堂上的,當然需要講究體面囉,此時非黃鐘不可;可是尋常百姓的生活裡難道就不需要來點音樂調劑一下身心麼?也就是說那檯面是專屬於權貴們需要擺的譜,小民們就無所謂了。如果我們只論效果,說不定瓦釜才比較接地氣的,是吧。
李白的《將進酒》:「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那些被人稱為瓦釜的,大可不必自慚形穢,只要擺對位置了,依然在百姓家裡居於重要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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