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

真理越辯越明?

記得小時候就聽過『真理越辯越明』這個說法,可是上網查不到出處,所以不知道是哪位前人的說法。這話法乍聽之下覺得有些見地,可是細想之後又會覺得怪怪的,到底是哪裡不對勁呢?
老子道德經開宗明義便曰:「道可道,非常道。」。意思大概是說「道」是不能用嘴巴說的,可以用嘴巴說的就不是永恆不變的「道」了;「道」與真理應是相類似的吧,既然老子告誡我們不可說「道」,那麼真理應該也是不容辯論的了。也就是說真理之所以被尊為真理,表示這是心靈相通而不容懷疑的,當然更不容辯論了呀。
我們拿個實際的例子來探討一下,國際間有了紛爭各當事國皆必曰公理與正義,可是所謂的公理與正義曾經經歷無數次的辯論而無結論,而且各國所持的立場必然各有所本,能如何定論呢?聯合國能公正裁決嗎?你只要看聯合國特別設立了常任理事國,就知道這是被強國操縱著的,老大說了算吧。
講到辯論應算是一種競賽,需要公正的裁判來評定;可是,誰能當個公正的裁判呢?我們只能說誰有這個權威出任裁判吧。每次競賽總是很容易發生紛爭,也就是說參加者未必信服裁判的裁決,只是無法推翻其權威而已。
說到裁決,法官是終生職的,他們言必稱公正無私,且鎮日裡開著辯論庭;可是,法官之間的裁決就有可能是不相同的,所以還是會上演著駁回重審的戲碼,最後只能以三審定讞確認之,所以說這仍是權威的判決,你沒意見了吧。
講到真理,實在是個難拿捏得事情,凡事必有多種立場的看法,每種立場都會有可說的道理,否則就站不住立場了;那麼,這些可以站得住立場的立場到底誰對呢?歷任美國總統都說政治是妥協的,只要各方皆能接受,一定要弄明白對錯嗎?
論事情竟然可以不論對錯,那麼事情該如何接著著手呢?論語《公冶長。第二十》:『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或許可以給您做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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