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說:「作為美學、社會學、經濟學和人類學的概念,品味是一系列關於選擇和喜好的文化規律。人會依據其品味對不同的風格、禮貌、舉止、消費品和藝術品等有所區分、有所選擇。」。人對事的態度常依其價值觀而改變,那麼人對人的態度呢?我想或許是依其品味作反應吧。
我們對美食的印象為色香味俱全,那麼我們對人品的印象會是甚麼呢?如果你喜歡熱鬧,應該會與喜歡熱鬧的人相處,可是如果你喜歡安靜,大概就不會想參與熱鬧的活動了。所謂品味必須考慮物以類聚的效應,就如《文選·曹植·與楊德祖書》所言:「人各有所好尚,蘭茝蓀蕙之芳,眾人之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文人的品味與農人、工人、商人的品味應該是不同的吧。
人與人素昧平生,怎麼知其品味呢?或許是從打扮、舉止、談吐感覺到的,因為外在的行為通常是內在的表徵。俗話說甚麼樣的人玩甚麼樣的鳥,反過來說玩甚麼樣的鳥的就是甚麼樣的人了。不過對品味的認同可能有兩種型態,一種是同類而另一種是互補,未必完全拘限於物以類聚的原則。
工商社會人人喊忙,可是工商社會也是分工的,不好離群索居,那麼與人互動最重要者為何呢?或說是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對眼了,後面的就比較好辦了。為了讓別人快速的人同你,就讓你的內涵昇華為你的品味吧,好比那美食有動人的外表與誘人的香味,然後使你很想親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