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9日 星期三

邂逅

《儒林外史.第三三回》:「只道聞名不能見面,何圖今日邂逅高賢!」,教育百科說「邂逅有兩種意思,其一是久別的親友不期而遇,其二是不認識的人偶然相識。」。遇見認識的與不認識的都叫邂逅,你能識得其中關連嗎?只要是不期而遇的,都可說是邂逅了。
比如說你每天上班都會遇上同事,上班途中找熟悉的店家買早餐遇到熟悉的店員,而回家會遇上鄰居與家人,這都不算邂逅。如果在路上遇見久沒聯絡的小學同學,或者路口遇見帥哥、美女,這才叫邂逅。邂逅應該還有一種特質,遇見的對象應是你想見的,而不想遇見的就不叫邂逅了,比如說一早遇見了警察杯杯、歐巴桑等,你不會說是邂逅了…。
人生是美妙的,偶而會邂逅似曾相識的人,說不定還因此譜了段感情,甚至是天賜的因緣呢。據說很多愛情故事就是這麼開場的,譬如白蛇傳裡的許仙就是這麼認定的;可是那白蛇卻是苦心安排這場邂逅的。那麼究竟是真邂逅還是刻意安排的呢?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相看兩不厭的緣分吧。
前面說過不想遇見的都不叫邂逅,因為邂逅應是美妙的,那些不美妙的當然不能叫做邂逅啦。這或許是人腦的過濾作用吧,想要的遇上了當然印象深刻囉,至於那不想要的就當作沒看見算了。人生苦短,據說作作夢有益身心,那就趁著風和日麗的好天氣,來一段邂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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