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 星期四

原則

維基百科說:「原則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實在有潛在可推論性。然而,由於並沒有任何一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普遍接受的情況下,邏輯性地使人產生了對近似真理的「原則」權充自然絕對性規律的認知,常使「原則」成為指導行動的"最高準則""標準"。」。你有沒有發現到,越具有權威的人越喜歡講原則了,比方說父母喜歡對兒女講原則、師長喜歡對學生講原則,而職場上的長官更是喜歡對下屬講原則了。
MBA智庫百科說:「決策理論學派的創始人西蒙曾對傳統組織理論所推崇的一些組織原則進行了批評,例如統一指揮與專業分工、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等,他認為這些原則是彼此矛盾的,究竟哪一種組織原則最為有效,傳統組織理論沒有回答。」。既然連決策理論大師西蒙都批判行政原則的可信度及相互矛盾性了,那麼你還是奉行原則至上的嗎?還記得不記得不久前你才對兒子講的,原則上該如如何如何的話嗎?請問你的寶貝兒子聽進去了沒?
如果追究原則的產生,你會發現原則其實是做事情的經驗法則。比如說拿刀切菜好了,你只要不把手指頭弄到刀子底下,應該就不會被刀子切到了吧,因此你得到「手指頭應該遠離刀子口」的原則。可是如果硬要手遠離刀子口,菜就要切不好了,於是你又發現了一個「手指頂著刀身,但指頭須往回縮才不會被刀切到」的原則,所以所謂的原則應該是不斷被發現不斷被修正的經驗法則囉。
每個人的做事方法不同,那麼每個人的原則可能是不盡相同的吧。比如說慣用左手與慣用右手的人的原則應該不會完全相同,必須適應他的身體加以修正。既然原則其實是做事情的經驗法則,這些原則必須講求實用性。也就是說如果舊的原則會造成工作上的困擾的話,就忘掉它吧,重新找個合適的新原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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