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說:「興趣是人類在空閒時間喜歡做的休閒活動。興趣是一種人們在空閒時享受及樂於去做的活動,通常人們不是以賺錢為目的而參與這些活動。」。可是,師長告誡年輕人,最好把職業與興趣結合在一起,不然日子會很痛苦;那麼職業與興趣真的能完美結合嗎?
我覺得興趣可以有兩種定義:第一種是只要能賺錢的(尤其是賺大錢)一般人皆感到有興趣;第二種是無論可否賺到錢,個人始終玩味再三的嗜好。比如說考大學好了,所謂的三師(醫師、律師、會計師)必然熱門,因為大家都說待遇豐厚嘛,就算自己不想要,父母可能都期望你要;再比如說考個藝術、文學系所好了,如果沒有真正的嗜好,恐怕讀得挺心虛的。
人生本是一種無奈,喜歡的沒勇氣追求,不喜歡的亦沒有勇氣放棄,怎麼辦呢?能不為五斗米折腰嗎?話說又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仙人,飯還是要吃,活當然只好繼續幹囉,興趣也只好暫時擺在一邊了。所以很多人都是退休了之後,才想起放在心底的多年心願,沒生活負擔了總可以拿來玩一玩了吧。
有句台諺:「吃人的飯,犯人的問。」,義思是說吃人頭路的,老闆當然唯你是問啦。如果你真想把頭路與興趣結合在一起也不是沒有辦法可想,就勇敢的自己當起老闆來好了;老闆當然沒有那麼好當,須擔心頭寸、市場、產品、口碑啊甚麼的,可是為了那魂牽夢縈的甚麼鬼興趣,只好潦落去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