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說:「世代又稱人群世代,是指具有相同的出生年代及成長背景(包含行為模式)的特定人群,其成長背景,跟國家當時的社會、教育、政治、經濟、價值觀有很大的關係。」。台灣曾經出現過嬰兒潮世代、草莓世代的稱謂,不過大致上以年級分世代,即一年級為出生於民國10年至民國19年者,以此類推。
為甚麼每十年為一個世代呢?因為每過十年,思想上、生活習性上已有相當大的差異,這使得不同世代的人已難混在一起了。這樣的分法,台灣如此、大陸如此,美國亦如此,可見得這是廣為人群接受的。當然啦,也有不同的分法,譬如日本的世代與其社會環境的轉變息息相關。
每十年定為一個世代,可是親子的世代卻有二、三十年,這樣沒有問題嗎?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不該出現親子之間的各種類型的衝突與矛盾了。有趣的是如果親子之間都採取較開放的態度以面對雙方的看法差距,好像問題就有轉圜的餘地,沒有像堅持者那般激烈了。
本來嘛,親子之間的關係本是無可取代的,有必要如仇人般劍拔弩張嗎?當父母的畢竟已看透世事,為何看不透年輕人的心思呢?不就是需要發展空間罷了,想當初自己難道就沒有反抗的意識麼?而當子女的如果夠成熟,也應查覺世代差距的存在,那麼還好意思挑剔父母的行為跟不上時代嗎?所以撫平世代交替的衝突的辦法唯有那包容的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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