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說:「偶像(英語:icon、idol)意思是表演節目中的人偶造像或皮影戲偶簽,引申為人創造出的以各種方式崇拜的對象。該詞可能出現在政治、企業、技術、學術、宗教、娛樂等領域,但今日多由娛樂業界運用。」。娛樂界的偶像為影視明星、歌星及節目主持人,大家應該熟悉吧。其實運動界也有球星、超級選手,政治界也有政治明星、強人,而宗教界則有宗教領袖。
有偶像不奇怪,但是為何普遍存在著偶像崇拜現象呢?你說年輕人比較熱情,需要有追寵的對象以發洩情感,但應該只限於娛樂界吧;那麼運動界、政治界、宗教界的偶像崇拜是如何產生的呢?而且崇拜者還遍及各年齡層,難道說中老年人也時興偶像崇拜嗎?
有人說崇拜偶像是為了找尋生命的出口,就像庭園造景需要借景於遠山、綠水一般,以彌補自身的不足。比如說年輕人精力充沛需要發洩,但囿於自身的顏值不足吸引不了同伴,如果跟隨著偶像參與群體活動,大家就像是一家人了。至於中老年人,已然失去活力而變得木訥,藉著參與偶像崇拜的種種活動正好可以挽回些許生命餘暉。
商業活動的偶像是廠商刻意捧出來的,係為了製造更多商業機會,那麼非商業活動的偶像是誰製造的呢?如果一切都與利益無關,那或許就是社會的共振現象了。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那麼分類的依據何在呢?應該就是興趣、愛好、觀感等的雷同囉,既然性質相近,群體的共振現象就容易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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