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系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成語詞典的釋義:「同類的東西聚在一起。指壞人彼此臭味相投,勾結在一起。」。本來在易經上的物以類聚只是形容群聚的現象,沒有所謂善惡的意味,可是成語辭典的解釋已經與「沆瀣一氣」差不多的處境了,怎麼會這樣呢?
《漢書.卷六六.楊敞傳》:「若秦時但任小臣,誅殺忠良,竟以滅亡。令親任大臣,即至今耳,古與今如一丘之貉。」。意思是比喻彼此同樣低劣,並無差異。其實貉就是指貍,為食肉目犬科,本來就是靠群獵維生的;故意把人擬獸化是指人的行為已與禽獸沒有甚麼分別罷了。
維基百科:「群聚效應
(Critical mass)是一個社會動力學的名詞,用來描述在一個社會系統裡,某件事情的存在已達至一個足夠的動量,使它能夠自我維持,並為往後的成長提供動力。」。一丘之貉靠群獵維生其實反映出它們的社會性強烈,得以發揮群聚的效應;君不見台灣的科技產業也是靠群聚效應提升戰力的。
物以類聚的效果在於能量的聚集,至於如何應用可能涉及道德、法律問題;能量本身沒有是非對錯的因素存在,端視主事者的心態及肚量決定之。譬如政黨政治當然是某種集會結社的行為,政黨要使壞如納粹的法西斯主義與行徑,其破壞性堪稱震古鑠今;可是政黨政治仍是當下盛行的治理之道,其正面意義也是不容否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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