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刊的社會消息常有「雙方看不順眼,ㄧ言不合吵(打)了起來。」之類的新聞,那麼這「不順眼」因何而起的呢?而看不順眼就會吵(打)了起來嗎?說實在話,我也常有不順眼的感覺存在,只是個人的修養應該注重的,大概不會因此而與人發生不快吧。
為何看不順眼呢?《易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這意思是說相類似的比較容易湊在一起,而不相容的分離,弄正則吉、弄反則兇。通常不同掛的本不會處在一起,可是如果因為某些競爭因素而匯集一處的話就傷腦筋了。比如說在夜店爭風吃醋、在商場競爭、在政治圈角力等,通常各方皆難看順眼。
既然看不順眼那就亮招吧,如果只是知道罵街或比狠的話就有些遜掉了。高手過招通常都是高來高去的,互相把自己的強處展露一下就知道誰該退讓了,只有那不識趣的人才會丟人現眼自取其辱的。所以高明的人總是在營造自己的長處或者思量如何誇耀其長處。
如果你總是比不過別人而吃鱉,那就該思量有比別人優秀嗎?為甚麼該展露的已經展露了卻沒有效果呢?有時候是單打獨鬥的緣故,對方一大群人當然比不過了。有時候是身體狀況差或者精神狀況萎靡,那就該檢討為何這般不健康了。如果學識、能力確實不如人,就該暫隱江湖避門修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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