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方玉潤《星烈日記》七十:「以世俗之情遇意外之事,實難自圓其說。」。需要自圓其說的,通常是已經被質疑或者自覺有破綻需要解釋的,也就是已然站不住腳才需要加強支撐的。那麼「實難自圓其說」大概是指想要支撐也找不到支點,或者自知圓不了的吧。
通常為了避免被認定為善變的人,個人言行須符合一貫性,也就是避免所謂的「某人言行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萬一偶而發生言行與過往不一致時,好像被往日的自己打臉一般難受,所以才有自圓其說的必要。問題是自圓其說圓得了嗎?如果言行不一致的事實俱在,或許只好找個藉口開脫啦,只是凡是藉口的通常都留有破綻啊。
如果連自己都難以自圓其說,看來就是真有問題了,於是只好撒個謊塘塞一陣子啦;可是,圓一謊須以另一謊圓之,從此惡性循環便開始了,這好比以債養債一般,謊言從此難斷;漸漸地把說謊成了習慣,成為債多不愁的慣犯了;說謊的人通常是難受歡迎的,想必性格也因此變得桀傲偏激。
人性原本應是善良的,至少不願意被人視為惡人,可是因為某次的自圓其說,竟能陷自己於萬劫不復的境地;所以奉勸諸位別為了面子硬ㄠ,偶而不能自圓其說乾脆就誠懇的認錯了事,相信大家反而不會過於責難一位勇於面對、勇於低頭的人,說不定還會因此讓人覺得心胸坦然而樂於結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