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憲問》:“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宋·朱熹注:“大言不慚,則無必為之志,而不自度其能否也。欲踐其言,其不難哉!”。如果大言而不慚的,依朱熹的解釋為無必為之志;可是當事人慚與不慚該如何判斷?或者說當事人的理念為何有機會解釋清楚嗎?那麼是不是講大話的都可以批評為大言不慚呢?
在輿論界,被稱為大言不慚的早已司空見慣,只要懷疑你做不成所說的那件事,就可以套上這個帽子了。而那個被說是大言不慚的,可能真的是自知無能力實踐,存心唬弄人而不愧疚的;但也可能是滿懷理想,能力雖不足卻心嚮往之,希望號召同志一起打拼的呢?
《論語·憲問》:“子路宿于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這個意思是說當時的孔氏雖有心提倡仁道(王道),卻不被重視短期利益的為政者所重視,所以被一般人(門吏)視為知其不可而為之的那一群人;那麼孔氏族群雖倡大言,自己卻不會覺得慚愧,反而是孟子所謂的「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了。
當初在君權仍盛行的年代裡提倡民權的,若依朱熹的解釋看起來好像變得有些說不通:他們想做的事情是真的很難成功,卻不是無必為之志,而先烈們雖犧牲了,可是跟隨者卻大有人在,到最後還是成功了。所以倡大言者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或許應依言者的理想及聽者的認同度來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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