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 星期四

決策

維基百科說:「在心理學中,決策是一種認知過程,經過這個過程之後,個人可以在各種選擇方案中,根據個人信念或是綜合各項因素的推理,決定出行動,或是決定出個人要向外表達的意見。。或許你以為決策都是重大的抉擇,其實每天去哪吃飯、穿哪件衣服外出都算得上是個決策,所以也可以是生活化的。
理性決策理論大師賽蒙認為所謂行政行為即組織之中決策制定的整個過程。對中國人而言,家是最小的行政組織,從兩到四、五個人的小家庭到幾百幾千口的家族,而家族的行政行為即家族之中決策制定的整個過程所以不要以為行政行為專指政府的作為,廣義的行政行為包含小家庭的芝麻蒜皮瑣事。
再來談談所謂的決策權吧,在古代父權至上,決策權當然在ㄧ家之主身上囉,但是當然也有例外,譬如武則天、慈禧就是有名的女當權者,而歷史上的寵妃、寵妾也是多不勝數的,如果她們不能掌些權的話還算得上得寵麼。現代則講求兩性平權,意思是說有事的話大夥就ㄧ起商量吧,兩性的權力應該ㄧ般大。
依照中國人的習性,做與說可以分成兩回事看待。說是兩性平權,那麼所有事情當然應該商量著辦囉,可是無暇商量或者嫌商量費時太麻煩怎麼辦呢?據說有ㄧ個(假裝)尊重ㄧ家之主的變通辦法,那就是說大事由先生做主,小事由太太做主,這樣的辦法理想吧。事實上家裡的ㄧ切事情難得有甚麼大事,或者假裝都不是大事,那就太太拿主意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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