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日 星期一

制度

維基百科說:「制度(Institution),或稱為建制,是社會科學裡面的概念。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下,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ㄧ般說來,人們建立制度以維護想要保存的事物,譬如封建制度、科舉制度等。
如果制度是用來維護政權的,將忽略民意。政權的維護通常需要用高壓的手段,以統一政府的論調,並鉗制人民的思想。所謂民意即人民的思想,民意的高張與政權的維護(集權)基本上是難並存的,所以韓非子在《五蠧》說:「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王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
如果制度是用來維護秩序的,將忽略新價值。秩序非常重要,是社會運作的基石,所以周公早在三千年前即已制禮作樂以區別社會階級及規範行為準則。西周因其制度的設立得以安定近三百年。進入春秋、戰國以後,禮樂的影響力日漸衰微,社會也日漸動盪,可是各種新思想及新價值觀卻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著,史稱「百鳥爭鳴,百花開放。」;可見得制度衰微了才是新價值萌發的溫床。
歷史證明,解決制度所產生的問題好像只有建立另ㄧ個新制度來匡正,可是卻沒有ㄧ個制度是完美的、恒久的,所以黎民百姓總是在各種制度間試煉著,而文學上美其名曰朝代興替,政治學上美其名曰行法治、社會學上美其名曰善良風俗的維護。孟子離婁上篇提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就算制度是無可避免的善吧,有時候光有制度還是不夠的,還需當權者的妥善施行,才得以發揮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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