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吳喬《答萬季埜詩問》:“六朝體寬無粘,韻得葉用,粘綴但情真意切,得句即佳。故‘城上草’一篇,止十三字,而意味無窮。”。在古代有很長的一段時期是流行律詩、駢文的,好像舞弄不出辭藻的華麗、韻味的悠長就不算好文章;元代以降一般人的文學造詣普遍低落,只好唱唱元曲得了,晚清以後,乾脆說起白話文來了,反正只要是情真意切的,都算好文章。
王朔《空中小姐》:“對阿眉情真意切,一點沒有社會上某些青年矯飾做作、妄自尊大的惡習。”。如果戀情正酣的,情人怎麼還會擺出矯飾做作、妄自尊大的舉止呢?表白心意還嫌不及,當然是沒空擺架子的,除非熱情已退,正愁找不到分手的理由吧。
這年頭假的太多,所以只要是情真意切的,總能感動人;除非長相太過抱歉、習性太過那個,或者個性真的不合,否則不好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是吧。俗話說愛情是盲目的,其實有時候婚姻也是盲目的,可是不試的話,能如何辨別呢?很多話其實都是事後諸葛講的。
或說感情是發展出來的,有時連當事人都無法自制,只有走到某個階段才會知道緣份已盡;只是如果確認緣份已盡的,還眷戀著對方的情真意切,那就有些那個了。為甚麼會確認緣份已盡的呢?必然是看穿了對方的不真切,或者真的難以情投意合,既如此則應無情真意切的感受了,除非還有甚麼反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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