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說:「在社會領域,問題是指某類困境。如果解決了這個困境,可以產生社會效益,比如使社會更為和諧,提高效率,或者消除、減少社會矛盾。」。大家都說社會上存在著諸多問題,舊的問題還沒解決,新的問題已然產生,以至於問題處處,企盼著能解決問題的能人出現。
有問題當然很麻煩,可是到底是誰製造了這些問題呢?還有,問題該由誰出面擺平呢?俗話說個人造業個人擔,理論上誰製造的問題就該由誰出面擺平,可是實際上真的如此嗎?我們或許看過有人總是把問題推到別人身上,也可能看過有人卻喜歡把問題攬在身上的,這真應了網路上常說的見怪不怪。
譬如說政治界吧,現任官員常提「共業」這個概念,意思是說問題早就存在了,他只是目前的例子而已;如果推說共業就能免責,那麼老百姓該找誰算帳去呢?坐領乾薪卻不能解決問題的還算是個貨色嗎?還有些人喜歡擺出「翻轉」的概念,好像只要把問題交給他準能擺平,就不知道政治支票不能兌現的是否也有刑責?
譬如說演藝界吧,八卦是常態,或說躺著也能中槍,那麼中槍的該怎麼辦呢?於是有人推說「這是男人都會犯的錯」,有人推說「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反正抵死不認帳的。八卦總有源頭也有仲裁的主,演藝界少不了喜歡主其事的大哥,掌握著八卦的去向,並扮演著糾紛的和事佬,反正只要是他就能搞定。
《漢書·刑法志》:“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意思是說從根源上加以整頓清理。俗話也說「冤有頭,債有主。」,有債是躲不掉的,而與債無關的也不要進來攪和,該還的還、該要的要,把問題的事主及責任釐清了,就不會治絲益棼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