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 星期三

東窗事發

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佞倖盤荒》:「可煩傳語夫人,東窗事發矣。」。這個成語故事有點長,大概是說秦檜死後秦檜的妻子王氏請來了道士超渡冤魂,並且請他到地府去看看秦檜父子的生活情形。道士帶回秦檜的話:【麻煩你回去對我的夫人說一聲,我和她在東窗下商量的那件事,現在已經被揭穿了。】,至於東窗下商量哪件事呢?正是商議誣陷岳飛莫須有罪名的事。
為甚麼秦檜還活著時沒有東窗事發,可是人都死了,已死無對證了才東窗事發呢?這有兩種可能,其一是民眾氣憤不過,在故事裡杜撰的;其二是關於地獄裡的審判的傳說。話說地獄裡有面鏡子可以照出還活著時幹過的種種不法勾當,可是怎麼有這麼神奇的鏡子能跨越時空呢?或許是幹壞事時連自己的良心也過不去而留下紀錄的。
說起良心這回事好像若有似無,都說良心未泯的必存一絲善念,那麼如果良心被狗吃了呢?其實良心應是與靈魂綁在一起的,或者說良心就是靈魂的心,狗根本吃不掉的。所以幹壞事的不可以把帳賴在無辜的狗身上,個人造業的只有各自擔了。其實幹壞事的根本很清楚自己在做甚麼,只是利令智昏罷了。
佛家說諸惡莫做,除了擔心下地獄會被清算,其實最重要的是喪失了上天堂的資格,你說還會有人天生墮落到不願上天堂了嗎?水就下而人求上進這是天性,除非是受到良心苛責,明知已然上不了天堂了,否則必然潔身自愛的。可是萬一已經自知天堂無望的,會不會一不做二不休呢?所以地獄裡的審判還是必須嚴格執行的(一案一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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