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善業道經第二十四集》:"人生為己,天經地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既然人生為己乃天經地義,那麼你在意的就應是你的重點應該沒有甚麼疑問吧?如果你住在鄉下,甚至在荒山獨居,想到甚麼就會去做,你在意的當然是你的重點啦;如果你住在都市,牽絆的事情很多,你在意的恐怕不是你的重點了。
民以食為天,看到想吃的東西口水不經意的流了出來。如果你還小,想吃甚麼就吵著要,或者直接拿來吃,大概少有人約束你;如果你夠大了,顧慮的事情便多了,比如吃了會不會變胖、會不會吃相難看、會不會把別人的份吃掉了等;總之沒有那麼隨興了。
憲法說人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幹著自己不甚喜歡的事,請問是被逼著的嗎?其實這件事應該從大學選系講起,很多人沒有選自己喜歡的系,而是選大家(或者父母)覺得有前途的熱門系,而不管自己能否適應,畢業後違背興趣的事當然可能出問題囉。
《論語.顏淵》: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看來兩千多年前就已經存在這樣的問題了,只是時過境遷,現代人該怎麼看呢?首先不可以做違法的事(包含傷風敗俗),其次不要害人害己(可能包含世俗價值),如果都沒有的話,那還客氣甚麼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