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話不能那麼說

與人交往通常喜歡坦白的人,喜歡那種有話直說的人,所以做人應該坦白些囉;可是有時候有些話好像不太好直說,那該怎麼辦呢?或許有人說那就裝做不知道好了,可是坦白講,那些喜歡裝做不知道的人,其實已經是不夠坦白的人了;夠意思的好朋友該講的話當然要講,但是不能那麼直白的說!
哪些話不能直說呢?譬如說有違人情的,就算屬於事實也不好直說。譬如說強烈颱風來了,風強雨驟的很容易出人命,如果有人不服從疏散勸導而丟了小命,你可以跟他的家人說:「他就是不聽人勸所以才喪命的,應屬咎由自取。」的嗎?都說死者為大,這麼直白的說不太好吧,雖然事實俱在。
再譬如說有人就是長得比較抱歉,以至於很難找到人交往,就算好不容易找著了也很容易吹掉;如果你是他的好朋友,能夠直接跟他說「認命點吧」嗎?俗話說:「龍交龍,鳳交鳳,隱痀的交侗戇。」,長得抱歉的自有長得抱歉的朋友,只要讓他明白內在比外在更實用些,應該還行吧。
明·馮夢龍《古今小說》卷三十一:“便捉我到閻羅殿前,我也理直氣壯,不怕甚的。”。理直氣壯的下一句是義正辭嚴,這應是有話直說的人的德性,可是這麼直來直往的很容易得罪人,有時候也讓人覺得白目。陳之藩的文集中曾提出「理直氣和,義正辭婉;境由心造,事在人為。」,這或許是喜歡直白者該學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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