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中庸》:「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萌典的翻譯:「知道羞恥是一種接近於勇敢的表現。」,這樣的解釋請問您有看有懂嗎?有人說:「知恥的人,是對於自己有所不知、力有不及、心有不正及種種的不足後,會勇敢的、發奮圖強的、力求向上的且努力不懈的進步。」,加上這麼多注解後,好像有些懂了。
可是知恥然後就能發奮圖強好像只是一種假設,萬ㄧ知恥者沒有力求向上,或者無法努力不懈的進步,該怎麼辦呢?如果知恥者力有未逮,那麼該算近乎勇或者只能算半勇或幾分之ㄧ勇呢?是否情有可原呢?所以這樣的解釋不夠圓滿,應該還有問題需要解決。
如果有人的人生濫到爆,他想知恥就要承認那麼多犯過的錯,所以需要很大的勇氣。以上的解釋你能認同嗎?都說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該知恥者鼓起洪荒的勇氣承認了所有犯過的錯,卻可能無心或無力補償自己的過錯,這麼看來依然沒有徹底解決問題。
如果須先有勇氣承擔後果,才敢說有勇氣面對恥辱的呢?或許他無法立即補償所犯的錯,但可以慢慢努力慢慢還,直到還完為止;這樣的行為你滿意嗎?是否認可他的勇氣呢?所以想當勇者不是那麼簡單的,如果勇氣不足的,只好少做些恥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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